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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镇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

【信息时间: 2013-08-16 阅读次数: 】 【打印】【关闭

 

2008年我区基层妇女组织换届以来,在中共通州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妇女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履行职能,注重改革创新,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基层妇女组织已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组织建设,现就全区镇(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本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南通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按照“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抓协调”的工作思路,以集中换届为契机,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力度,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努力把我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成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群众组织,真正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及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为通州实现“两步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     主要任务
本次换届的主要任务:回顾总结2008年以来基层妇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今后五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区)妇联组织班子。
三、     镇(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及构成
(一)代表名额。 出席镇(区)妇代会正式代表6080人,列席代表由各镇(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 510人;镇(区)妇联执委会一般由511人组成,设主席1人,如妇联主席由其他同志兼任的,须配备专职副主席或妇联专干1名。探索尝试吸纳各方面优秀妇女人才进入基层妇联领导机构,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兼职副主席12人。
(二)代表条件。 镇(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要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妇女群众生活,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在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方面能发挥表率作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社会声望,在本村、本单位、本行业所代表的社会层面上有一定的影响。
(三)代表构成。 镇(区)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比例构成按照《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代表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农业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4%左右)。代表中要适当加大新经济组织等人士的比重。
四、     实施步骤
(一)时间:
镇(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部署分二步,试点单位换届选举工作于20139月初完成,其他镇(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在201310月底结束。
(二) 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发动。组织妇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南通市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有关文件要求,领会基本精神,掌握操作流程,确保换届工作符合有关要求。
第二阶段:酝酿、协商产生出席镇(区)妇代会的代表。
第三阶段: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镇(区)妇联换届选举。
(三)召开镇(区)妇女代表大会。 差额选举产生妇联执委,执委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10%,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
(四)召开新一届镇(区)妇联执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并及时向镇(区)党委(党工委)、区妇联报告选举结果,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     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妇联干部是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骨干力量,镇(区)妇联是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最直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做好镇(区)妇联换届工作,对于加强镇(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凝心聚力创事业,努力实现男女平等,在建设家庭文明、维护妇女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各镇(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妇联换届选举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章程、条例和有关文件,吃透精神,领会要求,确保换届工作程序合法、规范有效。要严明换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照规定条件,全面了解代表、执委候选人的政治素质、社会影响、活动能力、发展创业等情况,特别是要严格审查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凡近期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代表和执委候选人。
(三)发挥妇联职能作用。 镇(区)妇联要主动争取党(工)委支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换届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协商和选举工作,严格程序,确保代表素质;要认真搞好宣传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党和国家关于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各条战线优秀妇女的先进事迹,营造一个有利于妇女工作开展、妇女人才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发扬民主、依法办事。 各镇()妇联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换届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书写中国梦的通州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中 共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委 组 织 部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妇 女 联 合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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